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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苏州大学“东吴杯”第七届全国中学生辩论赛赛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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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届苏州大学“东吴杯”全国中学生辩论赛由苏州大学主办,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苏州大学学生会和苏州大学东吴辩论队承办, 苏州科大微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持。


第二条 赛会宗旨

为中学生提供探讨问题、辨析真理、训练语言思维的国内专业平台。


第三条 赛会目标

1. 训练中学生辩手的辩论台风与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团队合作等多方面能力。

2. 帮助中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理性思辨的习惯。

3. 促进中学生交流,加强各学校之间的互通和学习,推广辩论艺术与培育辩论风气,体验高校学习生活环境。

4. 营造关切社会时事议题的风气,号召青年学生紧扣时代脉搏,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深入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 培养创新精神,勇于批判,主动交流,展现青春风采。


第四条 赛会奖励

1. 冠、亚、季军:集体奖杯、奖状。

2. 全程最佳辩手:个人奖杯、奖状。

3. 单场最佳辩手:个人奖状。

4. 参赛领队、教练、辩手:参赛证书。


第二章 赛会报名


第五条 参赛资格

全国各中学校均可报名、组织队伍参赛,参赛辩手应为参赛学校在籍学生,本赛会不允许跨校组队。参赛队伍一旦无故弃权,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将不能报名参加东吴杯。


第六条 入围选拔方式

本次赛会共入围 16 支参赛队伍。

方式一:辩论区域赛

对于具有三年以上办赛历史和一定受众规模的辩论区域赛,其组委会可推荐最近一届比赛(必须是在 2017年 8 月至 2018年5月间开始举办)的冠军队伍,若冠军队伍通过其他方式入围赛事,其余队伍是否有替补资格由“东吴杯”大赛组委会决定。符合此条件的学校需在 2018年5月24日前与大赛组委会联系提交相关材料(区域赛规模、办赛历史以及决赛视频等),待确认入围资格后填写本章程附件中的参赛回执(参看本章程附件一),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组委会邮箱(szdxdwb2018@126.com)。未获确认入围资格的队伍可通过参与网络辩论赛获得参赛资格。


方式二:组委会邀请

大赛组委会将向上一届“东吴杯”赛会的冠、亚季军队伍发出邀请,受邀学校确认后可获得入围资格;为增进多元交流和赛事整体水平,大赛组委会还会酌情邀请港澳台地区学校以及上一年度在国际国内中学生辩论赛事获得较好成绩的学校或组委会认为应当邀请的学校。注:上一届“东吴杯”赛会的冠、亚季军队伍分别为:广州市执信中学、上海市建平中学、广东省东莞中学、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受邀学校需在2018年5月24日前填写本章程附件中的参赛回执(参看本章程附件一),并邮件回复。


方式三:网络辩论预选赛

报名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网络辩论预选赛,获胜队伍可获得入围资格。网络辩论赛从章程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5月24日截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队伍不得超过八支,队伍数量满32支即截止报名(至报名截止日期队伍数量未满32支,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报名队伍数量决定网辩赛程安排)。请填写本章程附件中的网络辩论预选赛报名回执(参看本章程附件二),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组委会邮箱(szdxdwb2018@126.com)。注:网络辩论预选赛评判准则不采用三轮投票制,届时胜负结果直接由评委进行一轮投票判决,获得多数票者晋级。网络辩论预选赛的辩题设置、分组设置、抽签时间、对阵结果等另行通知和公布。


注:本届“东吴杯”网络预选赛将根据选拔方式一、二产生队伍数量确定是否进行及最终入围队伍数量,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见文末链接)


第七条 赛事信息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苏州大学官方网站、苏州大学团委官方网站、苏州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udatw)、苏州大学学生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zdxxsh)等网络平台宣传,及时发布赛事资讯,与大家进行互动。全国各中学校可登陆以上列出的网络平台查看赛事信息、组织报名工作。


第三章 赛会制度


第八条 赛会日程(暂定)


第九条 抽签说明

1. 参赛队伍资格抽签以及参赛队伍分组抽签时间将另行通知。

2. 未能出席抽签仪式的参赛队伍可委派代表或委托主办方指派工作人员参加抽签仪式,代为抽签。

3. 抽签仪式将全程记录、存档,供核查。

4. 抽签结果将及时与各相关学校联络、通报。


第十条 比赛排阵

1.参赛队伍可自行决定各场比赛的排阵,即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及候补人选,但上阵辩手只限于经注册的六名辩手。

2.有关辩手名单必须在开场前三十分钟交给主办方。


第十一条 比赛赛制


第十二条 比赛规则

1.在陈词阶段可以借助赛前准备的文稿,但是不要单纯地背稿、读稿。陈词阶段双方一辩、二辩应以论证己方观点与反驳对方观点做分工。

2.质询阶段,被质询方不能进行打断和反问,质询方可在任意时间进行打断。提倡双方辩手直面问题、坦诚作答。

3.自由辩论阶段,双方需围绕辩题展开辩论,回避问题或做貌合神离的回答会适当失分。

4.总结陈词宜整理和反馈整场辩论的状况,指出对方漏洞、扩大己方优势、升华己方价值等。反对单纯背诵赛前准备的辩词,总结可借助文字提示。

5.语言的使用力求规范准确。严禁人身攻击,杜绝带侮辱性的语言和不雅仪态。

6.辩手应当着装整洁,仪容端庄。

7.评判团成员组成人数为:小组赛 3 人,半决赛及决赛 5 人或以上(奇数)。

8. 比赛期间场上辩手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


第十三条 赛果评判

一、评判方式

评判采取打分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委每人三票,即为印象票、分数票和总结票。(小组赛每场三位评委,半决赛和决赛每场五位评委)。


二、小组赛评判及晋级具体程序

十六支正式参赛队伍通过抽签分为A、B、C、D四组,每组四支队伍进行淘汰赛(每组共进行三场比赛)。


(一)赛果评决程序如下:

1.比赛结束后,评审团立即开始填写评分表(参看本章程评判标准内附图)并记名投下印象票及最佳辩手票交予比赛工作人员。

2.评审团将会进行现场评决。

3.大会主席将会先公布每位评审的印象票成绩,评审们也将就印象票成绩进行点评。(注:由投少数票的评审先发言)

4.点评时间视评判人数而定,一位评审拥有平均五分钟点评时间,因此三位评审的点评总时为十五分钟,五位评审的点评总时为二十五分钟,以此类推。

5.评审团在点评时间结束之前将会记名投下分数票、总结票,唯评判的名字将不会当场公布。

6.评审团投下印象票、最佳辩手票、分数票及总结票后,大会主席将会依次公布每位评审分数票和总结票的成绩。

7.从评审团印象票,分数票及总结票的总和票数中获得过半票数的一方将成为该场比赛的胜方。

8.评审团的裁决为最后的决定,任何有关裁决的质问一律不受理会。欢迎参赛队伍与评委在赛后进行交流和学习。

以下为模拟赛果评决:

在该案例中,反方获得印象票、分数票和总结票总和的过半票数而成为胜方。


(二)最佳辩手评分标准如下:

1.单场最佳辩手:

大会将以打分制选出最佳辩手。

每位评审有权提名三位最佳辩手或悬空最佳辩手。

打分制如下:

得分最高者将成为该场最佳辩手。

2.全程最佳辩手:

(1)累积最多单场最佳辩手的代表将会成为本届比赛全程最佳辩手。

(2)若两位辩手所累积的单场最佳辩手的场次一样,将以最佳辩手排行榜的累积分数为判胜负。(注:这里的累计分数非评分表上百分制的“个人得分”,而是最佳辩手排行榜上的 3 分制打分)

(3)倘若两位辩手所累积的分数和场次一样,决赛评审以一轮投票制决选全程最佳辩手。


(三)具体晋级程序:

小组赛、半决赛、决赛均采用淘汰赛,获胜方晋级下一轮,负方直接淘汰出局。


四、评判标准

每位评委根据前述规则并根据辩论双方的下列状态,自由裁量并独立判定:

1.命题设定的合理性和技巧性。

2.论证的说服力。

3.架构运用和整体合作。

4.辩风的严谨,求实,坦诚。

5.语言风度。


注:本章程所提供乃辩论比赛当中常见的评判标准,评委对每条标准的考量以比赛情况和评委个人判准为准,谨供各参赛队伍参考。


五、辩手的个人得分

由评委按照自己对辩论赛的理解,自由裁量打分。如果没有表现突出的辩手,经评委以多数决定,可以不评出最佳辩手。


六、点评

由每位评委在投出印象票和最佳辩手票之后依次点评。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食宿及相关费用说明

本赛会不收取报名费。拟向每支参赛队伍邀请一名领队、一名教练和六名队员。各队住宿自理,赛事组委会不负责协调预定宾馆,赛事期间由参赛队伍自行承担赛会期间食宿费(需要在学校用餐的队伍可提前向大赛组委会说明订购饭票)、参赛地交通费等。


第十五条 参赛队伍组成及参赛证书发放说明

 参赛队伍由领队、教练及辩手组成,人员名单以参赛回执(附件一)为准,原则上辩手不超过6名,观摩人员不列入参赛回执名单,由领队及教练自行把握。参赛证书发放对象为领队、教练及辩手。


第十六条 补充说明

1.所有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本章程。

2.此章程以中文为准,所涉及的日期和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主办方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下载相关附件)


来源 / 苏州大学学生会

编辑 / 周子仪

审核 / 吴雪雨 金泽琪 吕佳铭 陈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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